收益互换是什么意思?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一种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该项创新业务于2012年底启动试点,首批获得试点资格的有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六家券商。
总收益互换是指信用保障的买方在协议期间将参照资产的总收益转移给信用保障的卖方,总收益可以包括本金、利息、预付费用以及因资产价格的有利变化带来的资本利得;作为交换,保障卖方则承诺向对方交付协议资产增殖的特定比例,通常是LIBOR加一个差额,以及因资产价格不利变化带来的资本亏损。
总收益互换是按照特定的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互换支付利率的义务。在总收益互换中,信用保险买方或总收益支付方将从信贷资产或“参照信用资产”处获得的收益全部转移给交易对手,即信用保险卖方或总收益接受方,而得到一个事先约定的利率回报,该利率可以是浮动利率或者固定利率。
股票收益互换与融资融券的区别在哪?
对于融入方而言,通过收益互换借券可实现的功能本质上与融券基本一致,区别在于收益互换属于上外衍生品业务,可以更加灵活设计交易结构或功能,比如期限灵活(融券单笔合约最长182天),标的灵活,杠杆比例,终止条件等个性化要素。而融资融券基本属于标准化合约,可能存在无法满足融入方个性化需求的情况。
股票收益互换是券商柜台产品,客户和券商一对一议价,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计互换方向、挂钩标的、终止条件、收益条款等交易要素,满足客户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个性化需求;而融资融券是标准化的,不能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客户可以自身信用担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品,资金收益具有杠杆效果。 只需支付资金利息即可换取股票收益,从而大幅提高了资金杠杆。对于资质优秀的客户,潜在杠杆率可以达到近5倍,而信用账户显然是做不到的,必须有担保物才能融资,杠杆也放不了那么大
对于出借方而言,通过收益互换同样可更灵活设置要素,如出借人到手券息(收益互换可灵活设置券息,而融券的话主板是固定券息最高2%)、出借资格、出借账户限制等问题。
虽然收益互换更灵活,但属于非标准化业务,对于交易对手方准入门槛也更严格,沟通成本较高,而融券的方式属于标准化业务,如无特殊要求,则更为方便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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